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展开变革委等部分关于整理规范乡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职业收费促进职业高质量展开定见的告诉》(国办函〔2020〕12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展开变革委等六部分关于本市整理规范乡镇供水供电供气职业收费促进职业高质量展开的施行定见的告诉》(沪府办〔2021〕34号)、《上海市定价目录》,为规范本市新建住所地块修建区划红线内供电配套工程收费,促进住所供电配套建造商场展开,现就本市新建住所(不含别墅)修建区划红线内供电配套工程收费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新建住所供电配套工程规模为修建区划红线(或修建区划红线内榜首级配电站)到住所楼或公建造施进户线与接户线的联接处止的一切工程,不含表前供电设备工程(即从进户线与接户线的联接处至住所楼内居民电表开关出线公分处的供配电工程)。
工程费用包含上述工程规模内触及的供配电设备、通讯自动化和线缆等的设备资料费用、勘探规划费用、施工装置调试费用等工程必需的费用,住所建造单位担任供给供配电设备用房和通道。关于上述工程规模,新建住所供电配套工程建造单位除收取配套工程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新建住所每户修建面积供电配套根本容量装备规范,依照本市建造主管部分发布的有关住所规划规范履行。
2、新建住所供电配套工程收费按修建面积收取,计费面积为项意图总修建面积,包含住所修建面积和配套设备修建面积。详细收费规范为:外环线、超根本容量装备规范状况
(1)用户对住所电力容量装备要求超越根本容量装备规范的,每户装备规范每进步1千瓦,收费规范上浮10%。
(2)依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 1999),寓居修建用电单位修建面积负荷目标为每平方米20-60瓦。配套设备容量装备要求每平方米超越60瓦的,每平方米超越1瓦,对应的超配部分面积收费规范相应上浮1%。
(3)住所建造单位因场所狭小等原因需求建造地下小型化非规范配电站,选用紧凑型、小型化电气设备,装备本钱较高的,相关收费规范上浮20%。
每年展开新建住所供电配套方针后评价,归纳考虑供电配套工程商场展开、建造本钱改变、技能和容量规范进步、电动汽车充电桩装备需求等多种要素,当令调整有关收费规范。
1、经市房管局同意的市属确保性住宅的供电配套工程费按上述规范的90%收取。
2、建造单位应确保工程质量,进步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拟定简捷、规范化的服务处理流程,做好红线外接入工程与红线内供电配套工程的有序联接。
3、请职业主管部分进一步研讨完善健全职业管理制度和技能规范系统;加强职业服务质量管理,鼓舞职业竞赛,进步职业全体服务质量。
4、本告诉自2021年10月1日起履行。原沪价管﹝2015﹞4号文层出不穷废止。